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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熟人”到地方国资,越博动力为何“急于”卖壳?

  记者 | 胡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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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越博动力(300742.SZ)每股收于13.83元,涨4.06%;本周3个交易日以来,越博动力股价有明显的涨幅,相比于9月23日(星期五)收盘价11.57元,已经上涨了19.53%。不过,9月29日越博动力跌2.68%,收报13.46元/股。

  就在9月23日(星期五)晚间,越博动力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与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简称“济源国资”)签署了《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之合作意向协议》(简称“《合作意向协议》”),就济源国资或其控制的其他方拟通过股份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越博动力控制权达成合作意向,公司实控人或将发生变更。

  不过公告显示,李占江与济源国资目前仅是达成了初步意向性约定,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后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控制权变更的具体形式尚未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在两个月之内,这已经是越博动力找到的新实控人第二个“人选”。

  目前,李占江直接持有越博动力25.36%的股份,通过越博进驰间接控制7.85%的股份,通过协恒投资间接控制4.06%的股份,合计控制越博动力37.27%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合作意向协议》,济源国资或其控制的其他方拟受让李占江直接持有的越博动力688.89万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88%;同时,拟受让李占江持有的越博进驰一定比例的合伙份额,并担任越博进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占江应协调越博进驰及/或协恒投资与济源国资或其控制的其他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使得转让给济源国资或其控制的其他方的股份数量合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上。

  另外,李占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越博动力15%的表决权委托给济源国资或其控制的其他方行使。

  通过上述合伙份额转让、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等方式,济源国资合计从李占江及其控制的合伙企业取得越博动力27.73%股份的表决权。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李占江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济源国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除此之外,为了解决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增加收购人的控制权,交易双方应促使上市公司向济源国资或其控制的其他方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预计募集资金额4亿元左右。

  如果该交易能够实施完成,越博动力将重组新的董事会,济源国资方面提名的董事将占董事会总席位的半数以上,然后由新董事会照规定重新选聘管理层,确保上市公司现有的组织架构及管理团队保持基本稳定,以保证公司运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之前,李占江还在筹划将越博动力的实控权转让给他的“老熟人”贺靖,但在9月20日晚间公告该次转让已经终止。

  越博动力的公告显示,贺靖及其姐姐贺艳芝与李占江认识较早,在2020年曾因为出售子公司寻求专业汽车运营公司而进行过相关合作。

  今年8月17日,经过前期一段时间的沟通之后,李占江、越博进驰、协恒投资(简称“转让方”)与深圳汇璞盈泰有限公司(简称“汇璞盈泰”)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汇璞盈泰或其控制的法律主体拟受让转让方持有越博动力的合计958.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

  同时,李占江和汇璞盈泰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直接持有越博动力的304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6%)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汇璞盈泰或其控制的法律主体行使。

  如果该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能够顺利完成,那么,汇璞盈泰或其控制的法律主体将持有公司合计28.34%的表决权,贺靖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次交易实施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李占江将其持有的越博进驰和协恒投资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与受让方无关联的第三方。

  天眼查显示,李占江持有越博进驰大约67.73%的份额,疑似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然而,事情刚过一个月,越博动力就收到李占江出具的《关于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告知函》。李占江告知,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李占江在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其持有的越博进驰和协恒投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不再担任越博进驰和协恒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完成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则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上述协议自动失效,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各方不得就前述事项向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违约责任。

  李占江是越博动力的创始人,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越博动力表示,自公司上市以来,受原材料上涨、行业政策变化、新冠疫情等各类因素影响,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各项成本持续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连续亏损。

  越博动力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同比减少4.41%;不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35.53万元,和上年同期盈利相比,出现了387.05%的大幅下滑;扣非归母净利润则出现了2880.22%的更大幅度下降的情况。

  2019年至2021年度,越博动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7亿元、3.34亿元和3.07亿元,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8.80亿元、-0.93亿元和-2.31亿元,三年累计亏损逾12亿元。

  越博动力在公告中表示,为应对上述局面,近年来李占江持续通过向金融机构实施债权融资和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从而累积了较大金额的个人债务。为偿还前述借款,李占江决定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并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个人债务。

  4月14日晚间,越博动力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显示,李占江将其所持有的195万股越博动力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该次股份质押融资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从该次公告日起算,李占江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60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0.44%,占公司总股本的7.72%,对应融资余额为1.9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32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6.35%,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对应融资余额为2.90亿元。

  对于为什么在作出股份转让及委托表决权安排的同时向第三方转让越博进驰和协恒投资的全部出资额的解释。公告显示,这是由于李占江将其直接持有的越博动力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汇璞盈泰或其控制的法律主体,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李占江变更为贺靖,以及李占江偿还个人债务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8月4日,越博动力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其中显示,李占江本次股份被冻结870.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4.30%。

  根据股份被冻结的情况说明,其中550万股被冻结是由于李占江与十堰市茅箭区兆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产生经济纠纷,后者起诉并申请诉前保全,因此申请冻结了该部分股票;其余被冻结的股票是由于李占江作为相关事项的关联方或保证人所致。